各位老师:
根据《南京理工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南理工人〔2009〕725号)及《南京理工大学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入选人员考核实施办法》(南理工人〔2017〕571号)要求,学校计划近期开展新进教师聘期考核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和范围
(一)至2018年6月30日首聘期满的新进教师。
(二)至2018年6月30日续聘期满的新进教师。
二、考核内容和标准
(一)按照《南京理工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南理工人〔2009〕725号)及《南京理工大学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入选人员考核实施办法》(南理工人〔2017〕571号)相关规定,考核新进教师是否完成聘期工作任务。
(二)对于需要重新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新进教师,结合其首聘期取得成果重新评价是否满足所聘职务任职要求。
三、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
(一)5月2日-9日,参加考核的新进教师填写《南京理工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表》及《南京理工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结题报告》,青年教授填写《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入选人员聘期考核表》及《南京理工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结题报告》。
(二)5月9日,各学院上报本单位考核组名单及考核时间安排。
(三)5月10日-15日,各学院考核组进行考核,提出考核等级,相关学院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意见。
(四)5月15日,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。
(五)5月16日-20日,人事处汇总各学院考核结果。
(六)5月21日-27日,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。
(七)5月28日-31日,学校人才引进与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。
(八)5月31日前,学校向各学院反馈考核结果,由各学院以适当方式告知相关人员。
四、报送材料要求
各学院应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新进教师的考核工作,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表格,并于5月15日下班前将《南京理工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表》、《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入选人员聘期考核表》、《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》、《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结果名册》、《南京理工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结题报告》、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意见(学院自拟)及全部材料电子版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。以上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。
五、其他
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、《南京理工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南理工人〔2009〕725号)及《南京理工大学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入选人员考核实施办法》(南理工人〔2017〕571号)规定执行。